安徽高速驿达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01 浏览:4336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徽高速驿达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安装项目 已由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实施,建设地点为安徽合肥,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安徽高速驿达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安装项目,鉴于安徽省内所辖服务区分布区域广,距离较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员交通成本、避免各类安全隐患等,公司拟按照1080P高清晰标准进行统一建设本次视频会议系统,该系统为公司本部到各服务区的高清视频系统,兼有远程教学培训、远程会商、各种会议等功能,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使整个会议系统作为培训、集中展示、宣传、汇报的信息化平台;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扩展性,可以平滑升级支持云计算特性等。
       本次招标范围:控制中心机房、公司中心主会场和6个分会场(颍上、符离、西桥、香铺、福山、九华山服务区)的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安装、系统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属于“交钥匙工程“。
本工程无设计图纸,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对其现场情况的理解自行负责。
计划施工工期:30天,预计开工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财务、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见下表,并要求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原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企业财务最低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201211日至今成功独立完成指工程在201211日之后交工,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备案表》,时间以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
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正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记录。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1、 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相关社保缴纳证明;
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
拟派项目总工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5121日至2015127日(仅限工作日)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官网)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设计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22114: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到合肥市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港汇广场B座21层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由投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自主选择银行转账(同城)或电汇(异地)形式之一,不接受分公司、个人及第三方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若经查实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违规行为上报省级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息管理系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551-637385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港汇广场B座21层2119室
联  系  人: 杨工    徐工
电话: 0551-65985367    0551-65987306
传   真:   0551-65987307   
电子邮件:731927945(QQ)   
网    址:www.ahabzx.com.cn
2015年12月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