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达公司反光背心及警示肩灯采购项目答疑公告1
发布日期:2019-03-12 浏览:2927次
驿达公司反光背心及警示肩灯采购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19年3月15日11:00延期至2019年3月19日11:00,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到账截止时间顺延。
2.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12条“b、全部服装发放完毕(以每批次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结算总价的100%向甲方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现修订为“全部服装发放完毕(以每批次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结算总价的100%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
3.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投标函及报价清单投标报价清单“中的 “B、报价清单“现修订为: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询比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答疑变更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答疑变更公告为准。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科技园10号楼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5333776
2018年3月12日
1.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19年3月15日11:00延期至2019年3月19日11:00,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到账截止时间顺延。
2.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12条“b、全部服装发放完毕(以每批次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结算总价的100%向甲方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现修订为“全部服装发放完毕(以每批次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结算总价的100%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
3.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投标函及报价清单投标报价清单“中的 “B、报价清单“现修订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反光背心 |
|
件 |
2236 | ||
2 | 警示肩灯 |
|
个 | 600 | ||
报价总计(小写): 元 |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询比文件或此前发布的答疑变更公告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答疑变更公告为准。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科技园10号楼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5333776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