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驿达公司工程采购质量保证金退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4 浏览:1324次
各参建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发办〔2016〕49号)要求,我公司开展退还2007年~2018年已完成竣工验收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工程、采购质量保证金的工作。请各项目工程、采购缺陷责任期满且符合质保金退还条件的单位(含施工、物资供应、咨询等),尽快至驿达公司工程部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截止日期至2019年10月31日。
特此通知
工程采购质量保证金拖欠明细表
拖欠账款单位名称 拖欠金额(万元) 拖欠时间(具体年份) 款项性质
南通绿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0.3 2017年 工程款
合肥百事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4.5259 2015年 保留金
合肥金利达厨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0.40375 2012年 工程款
安徽拂瑞丰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380916 2012年 工程款
安徽省超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0.0184 2007年 保留金
合肥博伟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1.82555 2010年 保留金
合肥赛博商贸有限公司 0.2297 2008年 保留金
南京长岛建筑装饰公司 4 2006年 工程款
江苏东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0.288491 2010年 工程款
上海久坚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0.09994 2010年 保留金
颖上县婉凝装饰门市部 0.79 2009年 工程款
池州市乐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0.60311 2013年 工程款
 
 
                                                                                                    2019年9月4日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