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白荡湖、殷家汇及丰乐服务区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
1.2 采 购 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池州长江公路大桥接线项目办公室、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池州至祁门段项目办公室
1.3项目概况:白荡湖、殷家汇及丰乐服务区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但不限于空调通风、空调风口、冷媒配管、冷凝水管及系统调试,卫生间排风系统及分体式空调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4采购说明
2.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白荡湖、殷家汇及丰乐服务区综合服务楼休息大厅、便利店、公共卫生间及二楼办公生活等区域的中央空调系统安装。
2.4 合同包划分:1个
2.5 最高限价: 198万元,含预留金5万元。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8月1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工期30天 。
2.7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同时对 / (具体数量)合同包进行报价,并允许最多成交 / 个合同包;多合同包的成交原则:___/___。
2.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0万元的中央空调供货及安装业绩。
(2)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名,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该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截止时间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并加盖缴费单位证明专用章。
(3)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2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询比文件的获取
(1)潜在供应商须登陆“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cpt.ahjkjt.com)参与本项目。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类型。注册流程见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0551-63738781、010-8639234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直接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未按规定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后续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至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科技园内10号楼一楼会议室 (地点)。
因疫情原因,中高风险地区的供应商须邮寄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科技园内10号楼,徐工收,0551-65333776,需要本人签收,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如中高风险地区的供应商自行前往开标现场导致的风险自负。因其余供应商在开标当天须佩戴口罩、测温、扫安康码、行程码后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启封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科技园内10号楼一楼会议室 (地点)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启封会议。
6.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11000.00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 16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响应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所示账户,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无效。
响应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户 名: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1302011919201123880
上述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为保证响应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项目专用账号,请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
(1)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①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
②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到上述账户,采购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地区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印章,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ahydgs.com/)及“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zcpt.ahjkjt.com/)上发布。
8.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池州长江公路大桥接线项目办公室、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池州至祁门段项目办公室
地 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
联 系 人: 张工、徐工
电 话: 0551-65333926, 65333776
2021年8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