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驿达公司服务区垃圾桶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已于2021年12月2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结果公示
第1标段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供应商名称 | 合肥卓然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 安徽樱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美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竞标报价(元) | 738674.00 | 788700.00 | 797672.00 |
供应商业绩 | 2020年,驿达公司服务区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合同价:597000.00元。 | 2020年,含山县城市管理局果皮箱采购项目;合同价:328000.00 元 | 2019年,泗县垃圾桶采购项目;合同价:271000.00 元 |
供货期 | 自合同签订起 1 个月内 | 自合同签订起 1 个月内 | 自合同签订起 1 个月内 |
二、否决投标情况
安徽洁缔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绩合同未见签订日期,不符合询比文件资格最低要求,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10号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5333776
四、公示期: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6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