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达公司2023年度配送中心仓储设备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已于2023年9月26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
供应商名称 | 安徽壹点壹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凡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博一网络运营有限公司 |
竞标报价(元) | 195800.00 | 228800.00 | 239800.00 |
供应商业绩 | 2022年,安徽日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托盘项目 | 2021年,合肥华祥货架制造有限公司仓储托盘采购项目 | 2022年,束泉科技仓储托盘采购项目 |
供货期 | 15个工作日 | 自合同签订起15个工作日,送货至配送中心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起15个工作日,送货至配送中心指定地点 |
质量目标 | 通过采购人验收 | 通过采购人验收 | 通过采购人验收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事故 | 无安全事故 | 无安全事故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浙江中精工业器材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中未见委托代理人签字,不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3项的规定,评审不通过。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5333776
四、公示期
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