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达公司2023年度往来款项清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的评审工作已于2023年10月8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供应商名称 | 安徽永健会计师事务所 | 安徽安建会计师事务所 | 安徽安平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竞标报价(元) | 183168.00 | 189104.00 | 178928.00 |
供应商业绩 | 1.安徽省交控集团淮南管理处原处长丁旭东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及质量情况专项审计 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管理及质量情况专项审计, 4.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滁州管理处处长任毅伟同志任期 (期间2015年9月-2022年6月)经济责任审计。 5.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天长管理处处长朱强同志任期(期 间2020年7月-2022年6月)经济责任审计。 6.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管理处原处长凌浪同志任期(期 间2015年9月-2022年6月)经济责任审计。 7.安徽安联高速公路公司、上海东方金融广场企业发展公司、上海迈信企业发展公司、莱州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内部财务专项审计 2.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公路工程检测中心财务收支审计 3.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2021 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和“小金库”治理情况专项审计 4.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及小金库专项审计 5.合肥源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2022年1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专项审计 6.安徽消防救援总队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地方消防经费及黄山疗养所经营经费财务收支合规性检查审计 | 1.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财务报表审计及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2.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合肥市滨湖雅园康养产业有限公司专项财务审计项目 3.安徽省交通厅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2022年专项财务审计项目 4.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金寨县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5.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专项财务审计项目 6.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高刘街道2010至2020年专项财务审计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汪群亮 ,注册会计师 | 李红,注册会计师 | 郑关平,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安联高速公路公司资产质量审计 2.上海东方金融广场企业发展公司负责人经责审计 3.莱州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陶运辉经责审计 4.上海迈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中经责审计 5.淮南管理处原处长丁旭东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6.原滁州管理处处长任毅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原天长管理处处长朱强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合肥管理处原处长凌浪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内部财务专项审计 2.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公路工程检测中心财务收支审计 3.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2021 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和“小金库”治理情况专项审计 4.安徽省自然资源信息中心2021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及小金库专项审计 5.合肥源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2022年1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专项审计 6.安徽消防救援总队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地方消防经费及黄山疗养所经营经费财务收支合规性检查审计 | 1.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财务报表审计及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2.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合肥市滨湖雅园康养产业有限公司专项财务审计项目 3.安徽省交通厅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2022年专项财务审计项目 4.金寨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金寨县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5.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专项财务审计项目 6.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高刘街道2010至2020年专项财务审计项目 |
服务周期 | 40天 | 40天 | 40天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5333776
四、公示期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