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达公司原庐州八号钢结构物资转让项目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9月14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安徽斌恒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重力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力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报价(元) | 263203.2 | 257275.2 | 243877.92 |
服务期 | 7个日历天 | 7个日历天 | 7个日历天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江苏大富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价函中未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形式评审不通过;安徽鑫弘建筑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函中服务期未按照本项目服务期要求填写,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皖通大厦10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5333776
四、公示期: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