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驿佳商贸有限公司连锁门店2026年商品引进招商(第三期)评审工作已于2026年1月29日完成。现将此次评审的具体结果及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推荐供应商相关信息
标段 | 推荐供应商名称 |
合同包一 | 蚌埠市闽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合同包二 | 合肥市锋霞清商贸有限公司 |
合同包三 | 安徽厨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
合同包四 | 安徽厨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
合同包五 | 安徽鲜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二、否决情况
合肥冰凡商贸有限公司不符合基本资质条件要求;河南辅兴坊食品有限公司不符合基本资质条件要求;安徽宁与元商贸有限公司不符合基本资质条件要求;合肥市沪徽通食品有限公司不符合基本资质条件要求;河南佳怡食品有限公司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填写;安徽银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填写。
三、联系方式
招商人:安徽驿佳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庐州大道8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551-65678909
四、公示期
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5日17时截止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驿佳商贸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驿佳商贸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