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服务区开展“五一”民俗活动项目公开询价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1 浏览:2549次
因“五一“节假日来临,营销发展部拟将在肥东、龙门寺服务区举办民俗活动展览,欢迎有意向者参加报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询价项目
注:以上表演项目必须在当天的9:00-17:00时间段内展示,其中皮影戏一天最少表演3场节目。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资格从事本项目经营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公司成立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公司具有组织会议、会展活动的资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询价人发现询价申请人将拟提供的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询价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三、报名单位需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10号楼3楼营销发展部报名
联系人:晏先生
联系电话:0551-65333510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于报名时间内,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10号楼3楼营销发展部携带以上资料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发放询价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月 27日17时00分,询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至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10号楼3楼营销发展部,逾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询价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询价响应文件应采用正式胶装或活页装订)。本项目定于2016年4月28日下午14:00皖通产业园10号楼1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询价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七、本项目最高限价3万元
八、其他事项
若报名合作单位与公司曾经有过合作,且公司对该意向合作单位的市场信誉、诚信水平、服务能力等有异议的,公司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公司对入围及未入围的原因不做解释。
一、询价项目
5月1日 | 5月2日 | |
肥东服务区 | 皮影戏 糖人 |
陶艺 内画 |
龙门寺服务区 | 陶艺 内画 |
皮影戏 糖人 |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资格从事本项目经营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公司成立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公司具有组织会议、会展活动的资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询价人发现询价申请人将拟提供的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询价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三、报名单位需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10号楼3楼营销发展部报名
联系人:晏先生
联系电话:0551-65333510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于报名时间内,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10号楼3楼营销发展部携带以上资料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发放询价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4月 27日17时00分,询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至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10号楼3楼营销发展部,逾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询价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询价响应文件应采用正式胶装或活页装订)。本项目定于2016年4月28日下午14:00皖通产业园10号楼1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询价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七、本项目最高限价3万元
八、其他事项
若报名合作单位与公司曾经有过合作,且公司对该意向合作单位的市场信誉、诚信水平、服务能力等有异议的,公司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公司对入围及未入围的原因不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