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文明创建-优秀及达标服务区 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28 浏览:2017次
       答疑变更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服务区文明创建-优秀及达标服务区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6GASZ2651
       原公告日期:2016年9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1  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10.11“项中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规定的标准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2.2 在招标文件P39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标准》中的“需评审的重要子项“,由5项增加至10项
在招标文件P39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标准》中的“人工费单价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造计〔2013〕16号文件。“调整至“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
       2.2、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修改为:666.82286万元(含暂列金额30万元,暂列金不计税金)。
       2.3、工程量清单已调整修改,详见本“变更公告“附件,投标人可从相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重新下载。
       2.4、本项目评标办法予以简化,修改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g.主要材料规格及品牌表的响应(主要材料指《主要材料规格及品牌表》中的材料,承诺的品牌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牌档次)。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相关表格、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未以调价函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
(5)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6)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
(7)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应加盖工程造价人员“执业章“。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需评审的重要10项子项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分别与有效投标报价(系指经第二个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相应重要子项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平均值的80%及经公布控制价中的该10项需评审的重要子项全费用综合单价70%相比较,有任意一项低于前述相应项较低值的,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可以视其为低于其个别成本投标。  
招标评标程序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第5.2.3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对所有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上各阶段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具有竞争性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开标及评审。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启。
招标工作人员在监标人的监督下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4)评标委员会对已开标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相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2.3 在招标文件P121之表格,需评审的重要子项全费用综合单价,由5项增加至10项,具体为:
 
       需评审的重要子项全费用综合单价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服务区文明创建-优秀及达标服务区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  目  名  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全费用单价(元)
(投标人填写)
控制价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7 020507001001 刷喷涂料 m2 3500.000   49.70  
68 020209001001 隔断 m2 60.000   417.72  
76 020204003004 块料墙面 m2 180.000   267.11  
86 020302001005 矿棉板吊顶 m2 134.400   286.68  
99 010701001002 瓦屋面 m2 411.600   305.91  
166 020102002002 块料楼地面 m2 345.600   264.00  
183 020507001003 外墙真石漆 m2 4243.200   116.91  
219 020102002003 石材地面 m2 360.000   290.90  
230 010304001003 空心砖墙 m3 480.000   412.41  
319 030213004001 荧光灯 150.000   327.98  
                 
注:本表中的顺序和给定的内容不得擅自更改。
 
注:1、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后附修改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安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
港汇广场B座21层2119室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0551-65987306
传     真:0551-65987307
招标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33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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