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达公司所属服务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邀请书
发布日期:2017-02-28 浏览:2006次
1. 询价条件
驿达公司所属服务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及安装项目已由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驿达公司所属服务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询价人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 询价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询价内容为“驿达公司所辖服务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含附属支架、铝合金包边,具体内容以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每期供货及安装期,自招标单位通知10日内安装完毕。
注:本期询价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标明的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为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完成采购或生产并运输至询价人指定地点,完成前期勘查、交货、安装等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施工前期的现场勘查费用、材料设备价(含安装所需主辅材,显示屏支架)、出厂检验费、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质保期及询价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增值税专票)、风险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综合单价变更的请求(中标后需提交LED显示屏样品备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资格从事本项目LED电子显示屏制安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单项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LED电子显示屏供货合同及安装业绩,不得少于2份合同。
3.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投标。
3.4 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询价人发现投标人将拟提供的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询价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 年 2 月 28 日至2017年3 月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皖通科技园10幢2楼资产部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4.2 询价人仅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询价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3 月8日14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14时10分至15时30分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至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皖通科技园10幢1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询价响应文件一正,应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包封中,并在封套上注明“驿达公司所属服务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响应文件“,未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询价响应文件应采用正式胶装,不得活页装订)。
本项目定于询价响应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6.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皖通科技园10幢1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65333926
二〇一七年 二 月 二十八 日
驿达公司所属服务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及安装项目已由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驿达公司所属服务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询价人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 询价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询价内容为“驿达公司所辖服务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安装“含附属支架、铝合金包边,具体内容以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每期供货及安装期,自招标单位通知10日内安装完毕。
注:本期询价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标明的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为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完成采购或生产并运输至询价人指定地点,完成前期勘查、交货、安装等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施工前期的现场勘查费用、材料设备价(含安装所需主辅材,显示屏支架)、出厂检验费、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质保期及询价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增值税专票)、风险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综合单价变更的请求(中标后需提交LED显示屏样品备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资格从事本项目LED电子显示屏制安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近1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单项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LED电子显示屏供货合同及安装业绩,不得少于2份合同。
3.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投标。
3.4 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询价人发现投标人将拟提供的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询价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 年 2 月 28 日至2017年3 月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皖通科技园10幢2楼资产部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4.2 询价人仅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询价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3 月8日14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14时10分至15时30分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至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皖通科技园10幢1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询价响应文件一正,应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包封中,并在封套上注明“驿达公司所属服务区户外LED电子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响应文件“,未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询价响应文件应采用正式胶装,不得活页装订)。
本项目定于询价响应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6.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皖通科技园10幢1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65333926
二〇一七年 二 月 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