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佳公司2025年电器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的评审工作已于2025年9月16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标段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供应商名称 | 合肥泰华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合肥市承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数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报价(元) | 187780 | 200900 | 212440 |
供应商业绩 | 1. 2025年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商品采购合同 2. 2022年安徽水利城市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城实验学校临港分校项目食堂设备采购) 3. 2022年珠海市鑫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4. 2024年滁州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后厨设备采购合同 |
2022年蚌埠市中医医院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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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农业大学单位自行采购合同 |
供货期(日历天) | 20天 | 20天 | 20天 |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驿佳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庐州大道8号
联系人:叶工
电 话:0551-65678909
四、公示期
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9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控驿达服务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驿佳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7日